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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常识 购买商品房的一般程序


一、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付定金。认购书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0—14天。签订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购房人应在签约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

二、会同律师到售楼处(外销房应到代理商指定的律师行)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并按契约规定交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契约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购房人应逐条审查、询问,并应根据具体要求增订补充协议;

三、购买预售商品房应办理预售登记。签订预售契约30日内,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律师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房屋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双方的买卖协议方可生效;

四、验收房屋,办理入住。购房人可从购房面积、主体结构、外墙、房屋顶面、地面、装修、电气、水、卫、消防、配套设施等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开发商在统一审核购房人的付款情况后,向购房人发放入住单。入住前,购房人应与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公约并交纳维修基金及各项管理费用;

五、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并交付综合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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